新政[2006]20號
頒布時間:2006-06-06 13:32:34.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新鄉(xiāng)市政府非稅收入稽查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fā),望遵照執(zhí)行。
二○○六年六月六日
新鄉(xiāng)市政府非稅收入稽查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guī)范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新鄉(xiāng)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0號)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有政府非稅收入收支活動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其他組織、政府委托的機構(以下簡稱執(zhí)收單位、執(zhí)罰機關)。
第三條 各級執(zhí)收單位、執(zhí)罰機關應當接受本級財政部門的稽查。
發(fā)改委(價格)、監(jiān)察等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財政部門做好稽查工作。
第四條 政府非稅收入稽查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財政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監(jiān)督、指導政府非稅收入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票據以及收支管理等稽查工作。
第五條 稽查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在預算中予以安排,得向被稽查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政府非稅收入收支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闄C構應當對舉報者予以保密,并酌情給予獎勵。
第二章 稽查的內容
第七條 政府非稅收入稽查內容包括:
?。ㄒ唬┦欠癜匆?guī)定的項目、標準和范圍征收政府非稅收入;
?。ǘ┦欠癜匆?guī)定及時上繳政府非稅收入;
?。ㄈ┦欠癜凑諟p免程序減免政府非稅收入;
?。ㄋ模┦欠褶D移、坐支、截留、挪用政府非稅收入資金;
(五)是否按規(guī)定發(fā)放、使用、保管收費票據;
?。┦欠裆米詫⑿姓聵I(yè)性收費項目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
?。ㄆ撸┦欠窭^續(xù)征收或變換名稱征收國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
?。ò耍┦欠裆米愿淖兪召M項目或改變征收對象;
?。ň牛┦欠癯?guī)定期限征收;
?。ㄊ┦欠癜匆?guī)定使用各項政府非稅收入資金;
?。ㄊ唬┬枰榈钠渌马棥?/p>
第三章 稽查的方式和程序
第八條 政府非稅收入稽查分為日?;楹蛯m椈閮煞N形式。
日?;槭侵赴茨甓然橛媱潱瑢φ嵌愂杖氲恼鞴軐嵤┚C合性日常監(jiān)督檢查。
專項稽查是指對某種特定事項或對群眾舉報、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轉來的政府非稅收入違紀事項進行的專項檢查。
第九條 稽查前的準備工作
?。ㄒ唬┌椿橛媱潯⑸霞壊块T指定、有關部門移交和群眾舉報等四種形式確定被稽查單位;
?。ǘM定稽查提綱,稽查提綱應包括稽查要求、稽查方法和稽查期限和稽查人員責任制規(guī)定等內容。
?。ㄈ嵤┗榍?,應向被稽查單位下達《稽查通知書》。
?。ㄋ模┍换閱挝桓鶕橐筇峤幌铝匈Y料:
1.批準收取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復印件;
2.同級發(fā)改委(價格)部門頒發(fā)的《收費許可證》復印件;
3.同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頒發(fā)的《票據準用證》;
4.已使用的收費票據存根;
5.政府非稅收入收支財務會計資料;
6.單位的自查報告;
7.與稽查有關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 稽查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對有關單位的稽查任務?;槿藛T在稽查期間,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廉潔自律準則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實施稽查時,除根據《河南省行政機關執(zhí)法條例》的規(guī)定程序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槿藛T進入被稽查單位應出示《河南省行政執(zhí)法證》,講明來意,公開稽查紀律,提出配合協助要求;
(二)聽取被稽查單位政府非稅收入收支管理情況匯報,做好記錄;
(三)對被稽查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詳細登記,必要時可對有關證據采取調賬、扣留、拍照、復印等手段取證;
(四)根據稽查需要,可現場查看實物,進行帳實核對,必要時可進行外延調查取證。
第十二條 稽查機構應當根據被稽查單位政府非稅收入收支等稽查情況,向被稽查單位下達稽查結論和處理決定。
第十三條 稽查報告的要求:
?。ㄒ唬┗楣ぷ鹘Y束后,稽查人員應當寫出書面報告,其主要內容包括:
1.被稽查單位的基本情況;
2.稽查的內容;
3.違紀問題及結論;
4.處理建議及依據;
5.整改的意見;
6.稽查依據及其他證據。
?。ǘ┗閳蟾娉蕡笾鞴茴I導前,稽查人員應向被稽查單位通報稽查情況、違紀事實和問題性質等。對被稽查單位提出的異議,應認真復查核實,并將書面材料交被稽查單位簽字蓋章,作為原始資料存查;
(三)稽查報告由稽查人員簽字后連同證據、原始材料等,及時呈報主管領導,按規(guī)定審批權報批處理。
第四章 違規(guī)處理
第十四條 被稽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稽查機構責令其改正,做到應收盡收,應退則退,確實無法退還的款項按照資金歸屬繳入同級國庫:
?。ㄒ唬┥米詫⒄曰疝D為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
?。ǘ┥米栽O立收費項目的;
(三)擅自擴大或減少收費項目征收范圍、變更征收對象的;
?。ㄋ模┦杖∫讶∠蛲V箞?zhí)行的收費項目或變換名稱收取的;
?。ㄎ澹┥米蕴岣呋蚪档褪召M項目的征收標準;
?。┥米匝娱L收費項目的征收期限。
第十五條 被稽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稽查機構責令其改正:
?。ㄒ唬┥米詫⑿姓聵I(yè)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的;
?。ǘ┪窗匆?guī)定實行“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tǒng)管”的;
(三)未按規(guī)定在征收場所公布征收文件及收費項目的;
(四)未按規(guī)定將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繳財政的;
(五)未按規(guī)定實行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由單位財務統(tǒng)一管理的;
(六)拒絕接受稽查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收費項目收支情況和資料的。
第十六條 被稽查單位未按規(guī)定領取或使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頒發(fā)的《票據準用證》;未按規(guī)定購領、使用收費票據的;未按規(guī)定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的。由稽查機構責令其改正,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 稽查人員在稽查過程中向被稽查單位收取費用的,責令退回,并依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給予行政處分。稽查人員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被稽查單位對稽查單位下達的稽查結論和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縣(市)、區(qū)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機構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市級政府非稅收入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