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所得稅是指政府對于低收入者,按照其實際收入與維持一定社會生活水平需要的差額,運用稅收形式,依率計算給予低收入者補助的一種方法。其計算公式是:
負所得稅=收入保障數(shù)-(個人實際收入×負所得稅率)
個人可支配收入=個人實際收入+負所得稅
負所得稅是貨幣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弗里德曼提出的用以代替現(xiàn)行的對低收入者補助制度的一種方案。這一思路實際上是試圖將現(xiàn)行的所得稅的累進稅率結(jié)構(gòu)進一步擴展到最低的收入階層去。通過負所得稅對那些納稅所得低于某一標準的人提供補助,補助的依據(jù)是被補助人的收入水平,補助的程度取決于被補助人的所得低到何種程度,補助的數(shù)額會隨著其收入的增加而逐步減少。供給學派認為,實行負所得稅可以通過收入或享受上的差別來鼓勵低收入者的工作積極性。盡管負所得稅方案引起了許多經(jīng)濟學家的重視,但從未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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