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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油站罩棚房產稅問題的通知

贛地稅發(fā)[2008]145號

頒布時間:2008-10-29 16:34:45.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地方稅務局

各設區(qū)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油站罩棚房產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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