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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的通知

滬國稅所[2008]85號

頒布時間:2008-11-25 10:33:06.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qū)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101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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