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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的通知》的通知

豫國稅發(fā)[2009]50號

頒布時間:2009-02-18 15:53:29.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9]1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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