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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議定書文本并請做好執(zhí)行準備的通知》的通知

豫國稅函[2009]236號

頒布時間:2009-07-08 17:03:48.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議定書文本并請做好執(zhí)行準備的通知》(國稅函〔2009〕28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OO九年七月八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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