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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交人員服務局出售外交館舍收入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函[2009]255號

頒布時間:2009-07-22 10:28:47.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東城區(qū)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交人員服務局出售外交館舍收入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49號)轉發(fā)給你局,請依照執(zhí)行。

  2009年7月22日

責任編輯: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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