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稅〔2013〕19號
頒布時間:2013-04-09 14:20:36.000 發(fā)文單位: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州、省直管縣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計算繳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8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計算繳納暫行辦法》的通知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