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1號
頒布時間:2013-05-24 11:11:18.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根據(jù)車輛購置稅征管工作的需要,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決定于2013年6月1日在全省正式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二、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由國家稅務總局統(tǒng)一印制。
三、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主要變化:
1.取消塑料皮與白卡紙外皮,正、副本為單頁上下版面設(shè)計;
2.取消“征稅欄”、“免稅欄”,由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tǒng)根據(jù)征、免稅情況自動打印“征稅”或“免稅”等字樣。
3.車輛購置稅征收機關(guān)打印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后,在正、副本“(專用章)”處分別加蓋征收機關(guān)“征稅專用章”。
4.新增二維條碼打印空白區(qū),由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tǒng)自動編碼、打印車輛完稅信息。
本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