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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于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POS刷卡繳交非稅收入有關事項的通知

閩財非稅[2014]1號

頒布時間:2014-01-22 14:36:28.000 發(fā)文單位:福建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各市、縣(區(qū))財政局,人民銀行省內各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qū))支行,省直有關單位,有關金融機構:

  為規(guī)范和完善我省非稅收入收繳方式,簡化收繳流程,確保非稅收入直接解繳財政,現(xiàn)就我省財政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POS刷卡繳交非稅收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及對象。納入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管理的各級非稅收入執(zhí)收單位(包括行政服務中心、辦證大廳等政務服務窗口),對非稅收入繳款人,可以使用POS刷卡的方式繳交非稅收入。使用POS刷卡方式繳交非稅收入的執(zhí)收單位應與代收銀行訂立POS刷卡繳費協(xié)議。

  二、代收銀行對接方案。我省各代收銀行應按照省財政廳擬定的“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與代收銀行POS刷卡接口對接方案”(見附件)對各自POS刷卡代收系統(tǒng)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做好與省財政廳的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接口對接和測試工作。

  三、設置POS刷卡科目。各代收銀行應在“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下開設“待劃繳非稅收入POS刷卡”專戶,用于存放繳款人通過POS刷卡支付的資金。

  四、POS刷卡繳交非稅收入操作流程:

  1.執(zhí)收單位工作人員通過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生成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系統(tǒng)自動向POS機發(fā)送繳款通知書號與繳款金額;

  2.繳款人根據POS機顯示的繳款金額一次性刷卡繳款,繳款成功后POS機出具交易回單給繳款人簽字確認,并交執(zhí)收單位留存?zhèn)洳椋?

  3.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接收繳款確認信息后,執(zhí)收單位當場向繳款人出具財政票據,同時實現(xiàn)票據自動核銷;

  4.通過POS刷卡繳交的資金直接進入“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下開設的“待劃繳非稅收入POS刷卡”專戶,在次日08:00前進行清算。

  五、POS刷卡繳款的差錯資金處理。使用POS刷卡繳納非稅收入時如出現(xiàn)因網絡不通暢、系統(tǒng)反應延遲等原因造成的差錯資金,參照《福建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于財政票據電子化網絡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閩財非稅[2013]5號)中有關差錯資金退付的規(guī)定處理。

  六、納入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管理的執(zhí)收單位,請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代收銀行安裝POS機,并切實做好POS刷卡繳交非稅收入有關各項工作,保證非稅收入及時、足額解繳。

  附件:網絡版票據系統(tǒng)與代收銀行POS刷卡接口對接方案

福建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4年1月2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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