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綜[2010]40號
頒布時間:2010-05-26 16:06:45.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yè):
按照財政部編制部門預算的要求,現就編制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的編制范圍
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由三個部分組成,分別是住房公積金預算、提租補貼預算和購房補貼預算。
?。ㄒ唬┳》抗e金預算的編制范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含中央企業(yè)所屬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單位)。不包括人員經費自理的中央事業(yè)單位等其他單位。
?。ǘ┨嶙庋a貼預算的編制范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在京行政事業(yè)單位(含中央企業(yè)所屬在京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在京單位)。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京外行政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中央京外單位),人員經費自理的中央事業(yè)單位等其他單位。
?。ㄈ┵彿垦a貼預算的編制范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在京單位;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已經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中央京外單位。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但尚未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其他中央京外單位,人員經費自理的中央事業(yè)單位等其他單位。
二、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的編制原則
(一)優(yōu)先消化住房改革支出撥款結轉資金。按照財政部印發(fā)的《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辦法》(財預[2010]7號)和《財政部關于2006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執(zhí)行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5]59號)的有關規(guī)定,中央單位在編制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時,應當優(yōu)先消化歷年住房改革支出撥款結轉資金,住房改革支出撥款結轉資金未消化完的,原則上不得申請住房改革支出財政撥款。
?。ǘ⒐砍鍪凼杖胗囝~的20%用于發(fā)放購房補貼。納入購房補貼預算編制范圍的中央單位,在安排2011年購房補貼預算時,應當繼續(xù)按照財政部的規(guī)定,將預計2010年末公房出售收入扣除應計提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后余額的20%用于發(fā)放購房補貼。
?。ㄈ┥暾堎彿垦a貼預算資金應符合相關程序。中央單位申請購房補貼預算資金,除符合上述購房補貼預算編制范圍要求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單位已經為職工建立住房檔案,并按要求對申請購房補貼預算資金的職工進行了公示,同時,對擬申請的購房補貼預算資金預計2011年能夠發(fā)放到位。
?。ㄋ模┯闷渌Y金安排住房改革支出。中央單位在安排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時,還應當考慮單位用其他資金安排住房改革支出的情況,減少對財政撥款資金的依賴。
?。ㄎ澹┌凑諏?顚S迷瓌t編制住房改革支出預算。中央單位在編制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時,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中央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預算、提租補貼預算和購房補貼預算,應當分別進行編制,各項預算之間應當實行??顚S?,不得相互調劑。
三、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的編制要求
(一)確保有關預算數據真實可靠。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是部門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填報工作涉及各單位的財務、房管、人事等相關部門,工作量大、業(yè)務面廣,需要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中央單位要嚴格按照《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編制說明》(附件6)以及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所屬單位做好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編制工作,確保預算數據真實可靠。特別是在填報《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附件2)和《2011年中央事業(yè)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附件3)時,要及時更新相關數據,對于以前年度中央財政已經安排預算資金的人員,不得重復申報購房補貼預算。中央京外單位編制在職職工購房補貼預算時,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guī)定的范圍和口徑執(zhí)行,不得多報、虛報。如發(fā)現多報、虛報等弄虛作假行為,將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責任。
(二)做好上下級單位資金調劑工作。中央單位動用歷年住房改革支出撥款結轉資金以及公房出售收入安排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要繼續(xù)做好上下級單位相關資金的調劑工作,有關調劑辦法及會計核算方式繼續(xù)按照財綜[2005]5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做好與部門預算數據的相互銜接?!?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表》(附件l)是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中央單位財務部門要與房管、人事部門相互配合,確?!?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表》(附件1)與部門預算相關數據相互銜接。
?。ㄋ模┘訌娮》扛母镏С鲱A算編制的審核。中央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編制《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表》(附件l)、《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附件2)、《2011年中央事業(yè)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附件3)、《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符合領取購房補貼條件職工基本情況表》(附件4)和《1999-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購房補貼需求情況表》(附件5)。中央單位在向財政部報送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之前,一級預算單位應當負責對所屬下級預算單位編制的預算進行認真審核,確保符合有關預算編制要求。
(五)認真撰寫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編制說明。中央單位編制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應當認真撰寫預算編制說明,詳細說明每項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數據的測算過程,對于一些特別需要說明的事項,應當作出重點說明。中央單位在預算編制說明中,對于中央京外單位職工購房補貼需求數額及其具體分項目需求數額,要作單獨反映,并詳細說明測算過程。
?。┌磿r報送住房改革支出預算報表。為方便中央單位編制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請中央單位于2010年6月15日左右通過網絡自行下載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軟件。軟件下載網址1:www.mof.gov.cn,找到“下載中心”,點擊進入后找到“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進行下載;軟件下載網址2:www.mofit.com.cn.或登錄公共郵箱:mof_zhufang@126.com(密碼:123456789),從附件下載即可。「確切地址:(視野注)」如一些單位受上網條件限制,無法通過網絡下載,也可帶優(yōu)盤到財政部(信息中心,電話:68553123)拷取軟件。中央單位應當于2010年7月31日前將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編制說明及附件1-5報送財政部(綜合司)一式一份(附電子文檔)。
?。ㄆ撸┘皶r反映編制預算中的相關問題。中央單位在編制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中,需要反映相關問題,應當在向財政部(綜合司)報送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時,以書面形式加以說明。
附件: 下載表1、2、3、4、5.doc
1.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表
2.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
3.2011年中央事業(yè)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
4.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符合領取購房補貼條件職工基本情況表
5.1999-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購房補貼需求情況表
6.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編制說明
財政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6: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編制說明
一、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的編制范圍
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由三個部分組成,分別是住房公積金預算、提租補貼預算和購房補貼預算。
?。ㄒ唬┳》抗e金預算的編制范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含中央企業(yè)所屬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單位)。不包括人員經費自理的中央事業(yè)單位等其他單位。
(二)提租補貼預算的編制范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在京行政事業(yè)單位(含中央企業(yè)所屬在京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在京單位)。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京外行政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中央京外單位),人員經費自理的中央事業(yè)單位等其他單位。
?。ㄈ┵彿垦a貼預算的編制范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的中央在京單位;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已經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中央京外單位口不包括人員經費由中央財政補助但尚未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其他中央京外單位,人員經費自理的中央事業(yè)單位等其他單位。
二、關于編制《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表》(附件l)的說明
(一)單位代碼。二級及以下預算單位代碼僅填報預算代碼后三位。
?。ǘ┲С隹傤~。中央單位按照財政部規(guī)定預計2011年住房改革支出需求數額。
1.住房公積金。按照單位2010年職工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總額乘以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確定。其中,中央在京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為12%,中央京外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按當地實際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12%.
職工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總額:(1)公務員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總額:包括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規(guī)范后發(fā)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不包括托兒補貼、獨生子女補貼及改革性補貼(包括住房補貼、提租補貼、供熱采暖補貼、物業(yè)管理補貼、公務用車補貼、班車補貼等,下同)。(2)機關工人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總額:包括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特殊崗位津貼及其他補貼;不包括托兒補貼、獨生子女補貼及改革性補貼。(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總額:包括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不包括托兒補貼、獨生子女補貼、改革性補貼以及單位超出國家規(guī)定范圍和標準自行發(fā)放的津貼補貼。
2.提租補貼。按照中央在京單位預計2011年在職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具體補貼標準是,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用,副司級l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包括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入和25年以下普通工人)70元/月。
3.購房補貼。指中央單位無房職工和住房未達到規(guī)定面積標準的職工,按照現行房改政策規(guī)定以及財政部規(guī)定的購房補貼預算編制范圍,2011年需要發(fā)放的購房補貼資金。中央單位申請購房補貼資金需具備以下條件:單位已經為職工建立住房檔案,并按要求對申請購房補貼預算資金的職工進行了公示,同時,對擬申請的購房補貼預算資金預計2011年能夠發(fā)放到位。
?。?)中央在京單位的購房補貼需求按照下列公式測算:
?、侔丛卵a貼。指無房老職工(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和新職工(1999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按月補貼計算公式:職工當月標準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月補貼,實行定額發(fā)放。補貼標準為:科級以下5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為:技術工人中的初級工和1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中級工和15年以上(含15年)、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9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含25年)工齡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1100元。
?、跓o房一次性補貼。指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老職工發(fā)放的購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為無房老職工:未以規(guī)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承租公有住房;未以房改成本價、標準價或其他政府優(yōu)惠價格購買公有住房(全額出資以市場價或經濟適用房價格購買住房的,不影響其按規(guī)定享受購房補貼待遇);未按城市房屋拆遷政策享受貨幣補償,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補償或未按房改價回遷購房;未以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參加集資合作建房;未享受過單位資助購建住房;未領取過國家或單位的住房補助(不含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退出以規(guī)定的標準租金承租城鎮(zhèn)私有住房。
無房一次性補貼計算公式:[職工1998年月均標準工資×0.66×職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職工建立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職工購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其中:在計算無房老職工一次性購房補貼的基準補貼時,職工工齡超過32年的,按32年計算,工齡不足32年的,按實際工齡計算;在計算無房老職工一次性購房補貼的工齡補貼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按實際工齡計算。
③住房未達標補貼。指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有房老職工住房面積未達標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其差額面積計算的一次勝購房補貼。住房未達標補貼要根據職工是否已享受購房優(yōu)惠分別處理。享受購房政策優(yōu)惠,是指已經按照房改政策購買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單位自建住房、集資建房以及按上述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購買的騰退已購公有住房、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其中:對于已享受購房政策優(yōu)惠的住房面積未達標職工,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1265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差額面積;對于未享受購房政策優(yōu)惠的住房面積未達標職工,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2000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6.5元/建筑平方米×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職工已經承租或購買可售住房,并同時承租不可售住房的,住房面積核定時應合并計算,待其騰退不可售公房后不達標的,由所在單位按規(guī)定計發(fā)差額補貼。
④級差補貼。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后,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后的購房補貼面積標準與晉升前的購房補貼面積標準之差一次性計算級差面積補貼。級差補貼要根據職工是否已享受購房優(yōu)惠分別處理。其中:對于已享受購房政策優(yōu)惠的住房面積未達標職工,計算公式為:
?。ɑ鶞恃a貼額1265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差額面積;對于未享受購房政策優(yōu)惠的住房面積未達標職工,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2000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6.5元/建筑平方米×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在上述計算公式中,行政單位職工月標準工資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工齡工資之和;事業(yè)單位職工月標準工資包括原人事部和財政部規(guī)定的職務工資(或等級工資)、按工資一定比例核發(fā)的津貼以及地區(qū)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
(2)中央京外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購房補貼需求按照下列規(guī)定測算:
中央京外單位根據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guī)定和標準,測算應當核發(fā)給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的購房補貼需求數額。所在地購房補貼項目分為按月補貼、無房一次性補貼、未達標補貼以及級差補貼的,分別填入相應的購房補貼項目;所在地購房補貼政策比較特殊,無法分為按月補貼、無房一次性補貼、未達標補貼以及級差補貼項目的,統一填列其他補貼項目。
?。ㄈ?010年年末結轉。
“2010年年末結轉-小計”:指預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單位賬面累計結轉的財政撥付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數額,包括以前年度事業(yè)單位將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轉入事業(yè)基金形成的結轉資金。按照《財政部關于2006年住房改革支出預算執(zhí)行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5]59號)的規(guī)定,二級預算單位上交主管部門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撥款結余資金時,相應減少本單位的“2010年末結轉-小計”;二級預算單位收到主管部門再分配的住房改革支出預算撥款結余資金時,相應增加本單位的“2010年末結轉-小計”。
“2010年年末結轉-其中:安排本年支出”:指單位按照財政部規(guī)定動用預計2010年末結轉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包括以前年度轉入事業(yè)基金形成的結轉資金)分別安排用于2011年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的支出數額。
?。ㄋ模?010年末售房收入余額。
“2010年末售房收入余額-小計”:指預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各單位賬面累計結轉的公房出售收入余額,不包括應計提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010年末售房收入余額-其中:安排本年支出”:指單位按照財政部規(guī)定動用2010年末售房收入余額的20%安排發(fā)放2011年購房補貼的支出數額。
(五)用其他資金安排本年支出。指單位用其他自有資金安排發(fā)放2011年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的支出數額。
?。┥暾堄秘斦芸畎才疟灸曛С?。指2011年單位在動用2010年末結余、20%的2010年末售房收入余額以及其他資金后,擬申請財政預算撥款安排發(fā)放的2011年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的支出數額。
?。ㄆ撸┰诼毬毠と藬?。指預計中央單位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在職職工人數。
?。ò耍╇x退休職工人數。指預計中央單位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離退休職工人數。
(九)2010年職工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總額。指預計2010年中央單位向在職在編職工發(fā)放的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總額。行政單位包括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規(guī)范后發(fā)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不包括托兒補貼、獨生子女補貼及改革性補貼。事業(yè)單位包括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不包括托兒補貼、獨生子女補貼、改革性補貼以及單位超出國家規(guī)定范圍和標準自行發(fā)放的津貼補貼。
?。ㄊ?009年年末結轉。指截至2009年12月31日單位賬面累計結轉的財政撥付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數額,包括以前年度事業(yè)單位將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轉入事業(yè)基金形成的結轉資金。
三、關于編制《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附件2)的說明
?。ㄒ唬┞殑眨毞Q)。指職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實際職務或職稱,二者只能選其一。
(二)標準職務(職稱)。指按國家規(guī)定應當對應的職級。
?。ㄈ┦欠裉崧?。指職工職務(職稱)的變化情況(下同)。
(四)現住房建筑面積。指職工家庭已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房改住房建筑面積,或者已承租的可售公房建筑面積(下同)。
(五)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指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國家承認的實際工齡(下同)。
?。?998年月標準工資。指符合發(fā)放購房補貼條件職工1998年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工齡工資(下同)。1998年以前已離退休無房老職工,其“職工1998年月均標準工資”按“職工1998年月均基本離退休費”計算,基本離退休費不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和各部門自行發(fā)放的各種補助。1998年各職務月均基本離退休費標準按原人事部的規(guī)定,行政人員:正司局級800元,副司局級700元,正處級570元,副處級510元,正科級440元,副科級及以下380元;工人:高級技師480元,技師和高級工430元,中級工、初級工和普通工370元。
四、關于編制《2011年中央事業(yè)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附件3)的說明
?。ㄒ唬┞殑眨毞Q)。指職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實際職務或職稱,二者只能選其一。具體職稱級別如下:
1.教授級。包括教授,研究員,主任醫(yī)、護、技師,高級記者(編輯),編審,播音指導,譯審,研究館員,國家級教練,藝術一級等相當技術級別的人員。
2.副教授級。包括副教授,副研究員,中學高級教師,高級講師,副主任醫(yī)、護、技師,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高級經濟、會計、統計師,主任記者(編輯),副編審,主任播音員,副譯審,副研究館員,高級教練,藝術二級等相當技術級別的人員。
3.講師級。包括講師,助理研究員,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主治醫(yī)(主管護、藥、技)師,工程師,農藝師、經濟、會計、統計師,記者(編輯),一級播音員,翻譯,館員,一級教練,藝術三級等相當技術級別的人員。
4.助教級。包括助教,研究實習員,中學二級、小學一級教師,助理講師,醫(yī)、護、技師,助理工程師,助理農藝師、助理經濟、會計、統計師,助理記者(編輯),二級播音員,助理翻譯,助理館員,二級教練,藝術四級等相當技術級別的人員。
5.助教以下。包括中學三級,小學二、三級教師,教員,醫(yī)、護、藥、技士,技術員,經濟、會計、統計員,三級播音員,管理員,三級教練,藝術五級等相當技術級別及未評聘專業(yè)技術的人員。
?。ǘ藴事殑眨毞Q)。指按國家規(guī)定應對應的職級或職稱。分為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及以下四個級次。
五、關于編制《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符合領取購房補貼條件職工基本情況表》(附件4)的說明
(一)已解決人數。
“已解決人數-按月補貼”:指預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已離退休并領取按月補貼的無房職工人數。“已解決人數一無房一次性補貼”:指預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已領取無房一次性補貼的無房老職工人數。“已解決人數-未達標補貼”:指預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已領取未達標補貼的職工人數。
“已解決人數-級差補貼”:指預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已領取級差補貼的職工人數。
“已解決人數-其他補貼”:指預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已領取其他補貼的職工人數。
?。ǘ┥形唇鉀Q人數。
“尚未解決人數-按月補貼”:指預計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按現行房改政策規(guī)定,符合領取按月補貼的無房職工人數(包括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
“尚未解決人數-無房一次性補貼”:指預計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按現行房改政策規(guī)定,符合條件但尚未領取無房一次性補貼的無房老職工人數。
“尚未解決人數-未達標補貼”:指預計截至20H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按現行房改政策規(guī)定,符合條件但尚未領取未達標補貼的職工人數。
“尚未解決人數-級差補貼”:指預計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按現行房改政策規(guī)定,符合條件但尚未領取級差補貼的職工人數。
“尚未解決人數-其他補貼”:指預計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央單位按現行房改政策規(guī)定,符合條件但尚未領取其他補貼的職工人數。
(三)應發(fā)放購房補貼總人數。
“應發(fā)放購房補貼總人數-按月補貼”=“已解決人數-按月補貼”+“尚未解決人數-按月補貼”。
“應發(fā)放購房補貼總人數-無房一次性補貼”=“已解決人數-無房一次性補貼”+“尚未解決人數-無房一次性補貼”。
“應發(fā)放購房補貼總人數-未達標補貼”=“已解決人數-未達標補貼”+“尚未解決人數-未達標補貼”。
“應發(fā)放購房補貼總人數-級差補貼”=“已解決人數-級差補貼”+“尚未解決人數-級差補貼”。
“應發(fā)放購房補貼總人數-其他補貼”=“已解決人數-其他補貼”+“尚未解決人數-其他補貼”。
六、關于編制《1999-2011年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購房補貼需求情況表》(附件5)的說明
(一)1999-2010年已解決購房補貼額。指單位1999-2009年購房補貼決算數額以及預計2010年發(fā)放購房補貼數額之和。
(二)2011年需要解決購房補貼額。指單位按照現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政策規(guī)定,2011年需要發(fā)放給職工的購房補貼數額。
?。ㄈ?999-2011年購房補貼需求合計。為1999-2010年已解決購房補貼額和2011年需要解決購房補貼額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