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做好重慶市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基本信息報備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09-03-16 09:52:09.000 發(fā)文單位:重慶市財政局

各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所、跨省設立的分所: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jiān)督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4號,下簡稱財政部令第24號)第五十四條及財政部《關于做好2009年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工作的通知》(財會便〔2009〕8號)的規(guī)定,為做好我市2009年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備時間

  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截止時間為2009年5月31日,請各事務所自收到本通知后認真安排好報備工作,確保報備工作按時完成。

  二、報備對象

  重慶市事務所及分所、跨省設立的分所。

  三、報備內容、要求和方式

 ?。ㄒ唬﹫髠鋬热?/p>

  1、《會計師事務所情況表》(附表1);

  2、《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情況表》(附表2)

  3、《會計師事務所股東(合伙人)情況表》(附表3);

  4、《注冊會計師情況表》(附表4);

  5、2008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6、以保險費抵扣應提取職業(yè)風險基金份額的保單(含保險條款)復印件(由交保險費方式的事務所提交)。

  特別提示,上述各附表與《會計行業(yè)管理網》(,以下簡稱管理網)各表的格式不一致,但填報口徑應一致。各事務所在填報時,請認真閱讀本《通知》第三條 “(二)填報特別說明和報備要求”以及各附表的填表說明,確保各附表與管理網上各表的信息準確一致。

  請各事務所登陸“重慶會計之家”網站(www.cqkj114.org.cn)或“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載上述附表。

 ?。ǘ┨顖筇貏e說明和報備要求

  1、財務情況填報口徑。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完成事務所與評估機構分離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xù)的事務所,其資產負責表、利潤表和上述附表1、附表2中的“上年度財務情況”各項目,以及在管理網上提交的報備信息中有關上年度財務情況各項目,均不再包括截止分離日(以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xù)日為準,下同)后各類評估機構的財務情況。

  2、其他各項目填報口徑。除財務情況外,其他各項目填報口徑均以實際填報日為準,凡于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已完成事務所與評估機構分離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xù)的事務所,在填報上述各附表以及管理網上各表時,其他各項目數據均不再包括已分離的各類評估機構的數據。

  3、“職業(yè)風險基金”填報口徑。附表1中“職業(yè)風險基金”中“當年提取數”應按“審計業(yè)務收入”不低于5%的比例提?。黄淠瓿鯏?、提取數、使用數和年末數均應包括事務所分所。

  4、各附表紙質備案材料均應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簽字,凡主任會計師與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由主任會計師和法定代表人分別簽字。

  5、凡事務所當前實際情況與管理網上已存在的信息或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信息不一致的,請按以下要求完成變更備案登記程序:

  1)凡事務所發(fā)生變更事項后,已向我局提交書面變更備案材料,但未在管理網或工商部門履行變更備案登記程序的,請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內在管理網“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備案”欄目或在工商部門履行變更備案登記程序。經我局審核確認后,才能進行2009年基本信息報備。

  2)凡事務所發(fā)生變更事項后,既未向我局提交書面變更備案材料,又未在管理網或工商部門履行變更備案登記程序的,應按照財政部令第24號第四章“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終止”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請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我局提交變更備案書面材料。經我局審核確認并履行管理網或工商部門變更備案登記程序后,才能進行2009年基本信息報備。

  3)凡事務所實際情況與向我局或工商部門備案登記的信息不一致,有違反財政部令第24號第五十八條:“(二)向省級以上財政

  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不及時報送相關材料“行為的,一經查實,我局將根據財政部令第24號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五)違反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的“、第六十三條:”會計師事務所向財政部或者省級財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給予警告“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

 ?。ㄈ﹫髠浞绞?/p>

  1、各事務所在報送上述各附表紙質材料的同時,還應通過互聯網QQ群號碼53551681報送其電子文檔,其中分所及跨省設立的分所的紙質材料(附表2)由事務所報送??缡≡O立的分所應敦促事務所于5月31日前將附表2報送我局;在外地設有分所的事務所,還應向分所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備案。紙質備案材料均應使用A4紙并裝訂成冊。

  2、各事務所及分所、跨省設立的分所在完成上述各附表紙質材料報備的同時,還應在管理網“基本信息報備”中完成2009年基本信息報備,其中,分所和跨省設立的分所的基本信息,應經事務所審核確認后才能通過管理網提交我局。在外地設有分所的事務所,還應向分所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四、基本信息報備工作結束后,我局將對報備工作的基本情況予以通報。

  基本信息報備工作中若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局聯系。

  聯系人:賀毅

  聯系電話:67575550 67575526

  附件:略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責任編輯:阿十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