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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國家稅務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增值稅和營業(yè)稅起征點的通知

廈財稅[2011]16號

頒布時間:2011-11-25 15:36:57.000 發(fā)文單位:廈門市財政局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對我市個人增值稅、營業(yè)稅起征點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增值稅起征點。銷售貨物及應稅勞務的,起征點調整為月銷售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二、營業(yè)稅起征點。按期納稅(不包括私房出租)的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yè)額20000元,私房出租的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yè)額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每次(日)500元。

  廈門市財政局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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