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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5年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備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充分備考2015年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從論壇整理了一些網校學員提供的相關備考資料供大家參考,祝愿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判斷題一
1.期貨交易所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
2.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yè)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 )
3.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但不得采取調整漲跌停板幅度的措施加以應對。( )
4.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可以批準設立期貨專門結算機構,專門履行期貨交易所的結算以及相關職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5.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guī)定實行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不具有法人資格。( )
6.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決定采取的緊急措施,并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 )
7.期貨公司除申請經營境內期貨經紀業(yè)務外,還可以申請經營境外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及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期貨業(yè)務。( )
8.未經期貨交易所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yè)務。( )
9.期貨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
10.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做獲利保證,如果在經紀業(yè)務中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的,應當與客戶承擔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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