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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取得專用發(fā)票可否抵扣

2016-11-16 17:19 來源:山東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題】

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向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取得專用發(fā)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復】

根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公司支付的利息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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