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般納稅人差額征稅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回復】
企業(yè)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guī)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對于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yè),期末,按規(guī)定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貸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等科目
例:某A公司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2016年5月取得含稅收入106萬元,當月支付承運方運費21.2萬元,取得增值稅發(fā)票。
1.A公司提供應稅服務
借:應收賬款 1060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0000
2.A公司支付承運方運費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12000
貸:應付賬款 2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