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支票人應(yīng)自收到被承兌拒絕或者被拒絕付款有關(guān)證明真實性3日內(nèi)將被拒絕使用書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應(yīng)當自通知之日起3日內(nèi)通知其在再前手,我沒理解不是持票人可以向前手同時進行追索,這表達的是什么呀?是一定要持票通知前手,前手再通知其前手,這是再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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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對的,理解正確。
因為匯票可以背書好多次。 比方說
甲是出票人
背書給丙
丙背書給丁
丁又背書給 A
最后一個持票人 A 去承兌時,對方賬戶沒錢時,持票人 A 銀行會收不到錢,就會通知 A
那么。A 就去通知丁
丁再去通知丙
02/0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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