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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請教下:租客把公司廠房門弄壞了;1、公司發(fā)送維修費5000元支付給供應商; 1、借:制造費用-維修費 4424.78 應交稅費 -增值稅進項 575.22 貸:銀行存款 5000 2、維修費與租客共承擔一半,公司開出發(fā)票2500元; 2.1、借:銀行存款 2500 貸:制造費用-維修費 2212.39 應交稅費 -增值稅銷項 287.61 2.2、借:銀行存款 2500 貸:制造費用-維修費 -2212.39 應交稅費 增值稅銷項-287.61 老師請問下第2點里面分錄是怎么寫?

84784988| 提問時間:02/1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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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按照第一個方法 借:銀行存款 2500 貸:制造費用-維修費 2212.39 應交稅費 -增值稅銷項 287.61
02/11 14:36
郭老師
02/11 14:36
剛才我寫錯了,你這個哪個方法不對?應該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把這個銷項改一下。
84784988
02/11 14:38
這個不用通過:其他業(yè)務收入來做嗎? 借銀行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貸銷項
郭老師
02/11 14:39
對的是的,不需要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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