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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業(yè)差額納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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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7.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wù),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wù)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同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guān)事項的規(guī)定》
2019 06/1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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