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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chǎn)電動工具。2018年9月,甲公司發(fā)生如下事項; (3)9月20日,購進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承運公司開具的運輸發(fā)票上注明的運費金額為1萬元。甲公司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0.1萬。 102.3).甲公司購進低值易耗品發(fā)生活的運費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是否合法?簡要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3)不合法。根據(jù)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而發(fā)生的運費,根據(jù)運費發(fā)票上所列運費金額,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運費抵扣的進項稅額=1×10%=0.1(萬元),這樣在答案跟題目不是矛盾 嗎,中級題庫

84784975| 提問時間:2019 06/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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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是指哪里矛盾,同學
2019 06/19 20:08
84784975
2019 06/19 20:11
題目說甲公司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是0.1萬元,答案也是0.1萬元,可是為什么還是不合法
陳詩晗老師
2019 06/19 21:21
合法的,這是正常的啊。解析錯誤
84784975
2019 06/19 21:24
題庫里好幾處都是類似的錯誤解析。你們出這樣的題庫會害了參考的學員
陳詩晗老師
2019 06/19 21:24
你是哪里的題目,我來反饋。
84784975
2019 06/19 21:26
會計學堂中級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題庫里面
陳詩晗老師
2019 06/19 21:27
好的。同學。我馬上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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