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三、甲電池廠2020年2月發(fā)生如下業(yè)務:1)委托乙廠加工一批鉛蓄電池,甲廠提供原材料成本為63萬元,當月乙廠將加工完畢的電池交付甲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收取加工費8萬元,乙廠無同類鉛蓄電池銷售價格。 (其他相關資料,電池消費稅稅率為4%)中工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額

84784956| 提問時間:2020 07/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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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金額是:(63+8)/(1-4%)*4%=2.96萬元
2020 07/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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