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6月15日第一次申報個稅(所屬期5月)時數據填的0報,后來7月15日第二次申報6月所屬期個稅,數據填寫的實際發(fā)放的5月份工資還是5月6月合計數額了?

84785029| 提問時間:2020 07/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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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看您實際有沒有發(fā)工資?如果沒有發(fā)工資就還是零申報
2020 07/22 16:02
84785029
2020 07/22 16:06
老師是實際發(fā)放了工資的,6月3日發(fā)的5月份的。7月8日發(fā)了6月份的
玲老師
2020 07/22 16:16
六月發(fā)的工資在7月15號之前申報,七月發(fā)的工資在8月15號之前申報,按應發(fā)工資金額填寫,在工資申報表里的收入金額
84785029
2020 07/22 16:22
也就是,7月15號前報實際5月份工資對嗎?那么,到年底12月份報的實際是10月份的薪資。那實際11月12月份工資要到次年的1月2月申報了。個人年度匯算清繳的話算到12月份申報期還是次年的2月份了?
玲老師
2020 07/22 16:26
那您可以提前把這個個稅報了,不然就有差異的
84785029
2020 07/22 16:30
這個月我按5月份是發(fā)的數據填的,目前過了申報期,5月6月的薪資我沒有計提,直接做了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中。請問我是現在更正申報,將5月6月的合計工資額填表,還是等8月份,將6月,7月的兩個月合計金額填報了?或者,老師您看有什么更合適的方式??梢蕴幚砹??
玲老師
2020 07/22 16:31
正規(guī)的做法是按照應發(fā)工資計提和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果您前面金額不對,你可以在后面補劑為正確的,然后按照正確的金額申報,也可以這樣不用更正申報方便一些,
玲老師
2020 07/22 16:31
如果你前面的工資沒有計提,也沒有發(fā)放,那您就零申報,后面一起發(fā)的時候再按實際申報
84785029
2020 07/22 16:38
嗯嗯,1、那我這邊等8月份申報期時將6月7月份收入合計申報。2、工資是已經實際發(fā)到員工手里了。之前籌建期我錯理解可以不計提,所以直接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貸:銀行存款。今天補計提了,請問補計提可以將兩個月的薪資總額直接 借:應付工資—工資,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支付時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貸:銀行存款。對嗎?
玲老師
2020 07/22 16:40
您好,直接更正的分錄就可以,借應付職工薪酬貸應付職工薪酬
84785029
2020 07/22 16:46
老師您這個分錄借貸金額一直科目一至,只是留個會計痕跡對嗎?那我之前寫的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貸:銀行存款。不變。直接現在補一個您這個分錄就行了嗎?哎呀真是受教學習了太感謝您了
玲老師
2020 07/22 16:47
你好 對的 就是這樣處理 因為你沒有計算 沒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這個科目過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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