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為生產(chǎn)銷售石灰石的礦山企業(yè),采礦權屬于本公司,現(xiàn)公司想將礦山出租大包出去,讓對方公司開采,開采的石灰石屬對方所有,對方公司每開采1噸石灰石給本公司4元錢,公司給對方開具發(fā)票。請問老師這樣的經(jīng)濟業(yè)務稅法允許嗎,如果允許公司應該給對方開具什么發(fā)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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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這個稅法上是可以的,就是雙方都正常納稅,稅法上這邊就沒什么問題。那么你這邊的話就是銷售這一邊,正常按照銷售交稅,那么這個大包出去,他們要開三觀的一個服務發(fā)票給那個出包。
2021 04/12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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