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甲企業(yè)是 2018年1月1日由投資者A和投資者B共同出資成立,每人出資100000元,各占50%的股份。2019年5月30 日“資本公積”貸方余額2000元,為資本溢價2000元。6月份發(fā)生如下與資本公積有關的業(yè)務(所涉及款項全部以銀行存款收支): 6月1日投資者A和投資者B決定吸收C、D兩位新投資者加入甲企業(yè)。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后,甲企業(yè)實施增資,將注冊資本增加到 400000元。經(jīng)四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完成下述投入后,各占甲企業(yè) 1/4的股份。各投資者的出資情況如下: 1.投資者C以180000元投入甲企業(yè)作為增資,6月 11 日收到此款項并存入銀行; 2.投資者D以一批原材料投入甲企業(yè)作為增資,雙方確認的價值為|159000元,稅務部門認定應交增值稅稅額為 20670元。6月 15 日收到投資者D己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要求如下: (1)根據(jù)上述經(jīng)濟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2)分析甲企業(yè)接受投資后所有者權益的構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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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2021 10/09 15:44
暖暖老師
2021 10/09 16:14
1借銀行存款180000
貸實收資本-C投資者100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80000
暖暖老師
2021 10/09 16:15
2.借原材料159000
應交稅費進項稅額20670
貸實收資本-D投資100000
資本公積7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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