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教下,所得稅加計扣除這樣算對嗎? 應(yīng)納稅所得額=370 873.83+ 158 786.67×(1-75%)-50 000=360 570.50(元)

84784976| 提問時間:2021 12/19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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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 158 786.67是費用化支出的話 加計扣除? ?是在利潤總額的基礎(chǔ)上? 減? ?158786.67*75%
2021 12/19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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