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入不動產,難道不是購買方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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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這個不是呀
誰賣出去誰交稅
2022 03/2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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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22 10:00
銷售2016年5月1日之后的不動產是用一般計稅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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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22 10:01
答案怎么是簡易計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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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wenda/_nuxt/img/reply2.28c760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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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22 10:08
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公告第14號規(guī)定: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但納稅人在購買時,取得的是5%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沒有得到抵扣。
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xiàn)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zhí)行。
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符合《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并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 不動產、無形資產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執(zhí)行。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有形動產?!?如果銷售的固定資產屬于稅法規(guī)定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卻因納稅人沒有取得進項發(fā)票或者其他原因而未抵扣的,屬于自動放棄抵扣權,銷售該項固定資產時,不得采用簡易計稅辦法,而應按照適用稅率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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