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向乙公司發(fā)出電報稱:“現有棉花200噸,每噸2500元,如貴方需購,望于接到電報之日起一周內回復,也可直接帶款提貨?!?月12日,乙公司給甲公司復電稱:“接受貴方提供的棉花200噸,但價格希望以每噸2400元成 交,如同意可在7日內將貨送至本公司”。甲公司接電后未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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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乙之間合同不成立。因為乙公司已超越承諾期發(fā)出承諾,應視為新要約,故甲、乙之間合同不成立。
2022 03/3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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