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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稅基

84785033| 提問時間:2022 04/06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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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綜〔2013〕88)規(guī)定:繳納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fā)布者的含稅廣告發(fā)布費后的余額。   繳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2022 04/06 13:21
84785033
2022 04/06 13:30
謝謝老師
玲老師
2022 04/06 13:30
不客氣,祝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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