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計算2020年度利潤總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84784980| 提問時間:2022 05/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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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眼圈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好的,題目已經(jīng)看到請耐心等待老師計算解答。。
2022 05/11 11:34
黑眼圈老師
2022 05/11 17:53
分析: (1)視同銷售,確認收入450 ,結轉成本300.增加利潤=450-300=150萬 (2)直接捐贈稅法上不屬于公益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納稅調增 會計上不確認收入,不結轉成本,直接入營業(yè)外支出 會計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 93 ? 貸:庫存商品 80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 利潤總額不需要調整,納稅調增=80-100+113=93 (3)不確認銷售收入不結款成本 利潤總額調整=-(1300-1000)=-300萬 納稅調減=300萬 (5)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86000+450)*5/1000=432.25萬,納稅調增=500-432.25=67.75萬 委外研發(fā)費用扣除限額=600*60%=360,限額2=2400*2/3=1600萬,納稅調增=600-360=240萬 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納稅調減=(2400-360)*75%=1530萬 (6)廣宣費扣除限額=(86000+450)*15%=12967.5萬,納稅調增=25000-12967.5=12032.5萬 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納稅調增100萬 轉賬方式支付傭金不得稅前扣除,納稅調增150萬 (7)國債利息收入免稅,納稅調減50萬 (8)其他收益納稅調減200萬 (9)安全生產(chǎn)設備可以調減應納稅額=100*10%=10萬 同學根據(jù)這些分析的表述,進行計算就可以了 應納稅所得額在利潤的基礎上調增或者調減 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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