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和銷售洗衣機,2021年9月有關經濟業(yè)務如下:(已知增值稅稅率為 13%)計算當期增值稅額。 (1)購進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增值稅為6.5 萬元;支付相關運費,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注明的金額為2萬元,增值稅為0.18萬元。 (2)接受股東投資轉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為100萬元,增值稅為13 萬元。 (3)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注明員工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票價共計 21800元;取得公路客票,票面金額共計 3090元,其中有309元的客票沒有注明員工身份信息。 (4)銷售洗衣機一批,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萬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1.13 萬元。 (5)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洗衣機,新產品含稅售價為7.91萬元,舊產品作價2萬元。 怎么做呀,求答案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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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1
進項稅額6.5
業(yè)務2
進項稅額13
業(yè)務3進項稅額
21800/1.09*9%+(3090-309)/1.03*3%=1881
2022 05/25 19:27
蔣飛老師
2022 05/25 19:29
業(yè)務4
銷項稅額200*13%=26
業(yè)務5
銷項稅額7.91/1.13*13%=0.91
蔣飛老師
2022 05/25 19:30
進項稅額6.5+13+1881/10000=19.6881
銷項稅額26+0.91=26.91
應交增值稅=26.91-19.6881=7.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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