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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21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為400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25%。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無期初余額。會計與稅法存在差別的有: 1)2021年1月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成本為2000萬元,會計計提折舊400萬元,稅法計提折舊200萬元,其余相同。2)向關聯(lián)企業(yè)直接捐贈現(xiàn)金800萬元,稅法規(guī)定不允許稅前扣除。3)當期取得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股票投資成本為1200萬元,2021年12月31日其公允價值為1800元。稅法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市價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4)支付罰款300萬元。5)存貨原賬面價值為3800萬元,減值800萬元期末對存貨計提800萬元存貨跌價準備.計算暫時性差異及遞延所得稅,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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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4000+400-200+800-600+300+800)*0.25=1375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2000-400=1600.計稅基礎=2000-200=18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0
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1800,計稅基礎=1200,應按稅暫時性差異=600
存貨賬面價值=3000.計稅基礎=38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0
遞延所得稅資產=(200+800)*0.25=250,遞延所得稅負債=600*0.25=150
借,所得稅費用1275
遞延所得稅資產250
貸,應交稅費-企業(yè)所得稅1375
遞延所得稅負債150
2022 06/0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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