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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了借款先抵押登記給了丙,然后又抵押登記給了乙,最后留置到了丁手里。 為什么丙的抵押時間早于乙,但是權利順位卻在乙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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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乙享有的是“超級抵押權”,擔保的債權是抵押物的價款。你把法條再讀兩遍。
2022 08/1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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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了借款先抵押登記給了丙,然后又抵押登記給了乙,最后留置到了丁手里。 為什么丙的抵押時間早于乙,但是權利順位卻在乙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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