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公司給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服務,同時還有一部分建筑材料銷售,分開開發(fā)票,建筑服務加了備注,銷售建筑材料也必須加備注嗎?

84784965| 提問時間:2022 09/27 10:2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星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CMA
同學 銷售建筑材料也必須加備注,是的。
2022 09/27 10:29
84784965
2022 09/27 10:30
我看有一條規(guī)定是說建筑服務加備注,沒有說銷售要加的啊
星河老師
2022 09/27 10:32
同學 你這個是屬于混合銷售。加上會比較好,不加的話也不強制。
84784965
2022 09/27 10:32
老師,我找到了提供建筑服務必須加加備注,沒有找到提供建筑材料也需要加備注的條款,
84784965
2022 09/27 10:33
不是混合銷售,一部分是建筑材料銷售,另一部分是機械租賃,這樣的話,銷售材料不加備注也沒問題吧,
星河老師
2022 09/27 10:34
同學, 這個確實不需要。 只有提供建筑服務開具發(fā)票時,需要在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fā)生地縣(市、區(qū))名稱及項目名稱。并不是所有和建筑有關的發(fā)票都要在備注欄注明什么,比如:如果是銷售建筑材料,備注欄不需要做特別注明。只有開具9%或者3%,稅目為建筑服務的發(fā)票,應在發(fā)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fā)生地縣(市、區(qū))名稱及項目名稱。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