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職員張某因居住地點與單位太遠,遂商議與其朋友王某互換住房一套, 張某的住房市場價值80萬元,購置價格為75萬元;王某的住房市場價值85萬元,購置價格為80萬元。張某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0?。┤f元。 互換中,即時市場價值不一樣,也是免稅的嗎?例如我拿50萬元的房子換對方1000萬元的房子,能免稅嗎?還是說有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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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關于此題,這個土地增值稅 個人互換住房的行為無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chǎn)的,經(jīng)當?shù)囟悇諜C關核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對個人之間互換房屋發(fā)生房產(chǎn)產(chǎn)權、土地使用權轉移,交換雙方取得實物形態(tài)收入的,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chǎn)。
所以市場價差太多也是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
希望能幫助到你
2022 10/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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