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本題中,第(2)問董事費收入個人所得稅稅率為啥是30%,而不是按勞務報酬所得20%? (3)不能提供財產原值,采用3%的征收率,請問以收入的15%扣除財產原值及相關稅費又是指的哪類財產呢? (4)財產租賃收入為啥*(1-20%)計算,并且為啥要先按月計算再按年 分兩步計算應交的個人所得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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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勞務報酬的稅率表見圖表,居民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實行加成征收
2022 10/20 07:00
文靜老師
2022 10/20 07:05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不能準確提供轉讓原值的,稅務機關將核定其財產原值。
第十九條 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是指:
(一)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guī)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建筑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三)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fā)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四)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其他財產,參照以上方法確定。
文靜老師
2022 10/20 07:10
1.財產租賃所得一般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減除20%的費用。
本題月租金為16000元,定率扣除20%
2.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所以要先按月再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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