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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工資部分,應(yīng)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不是應(yīng)該用10%的稅率嗎?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2 11/12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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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您好,目前按綜合所得計算,應(yīng)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才開始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2 11/12 19:41
84784961
2022 11/12 19:45
員工每月預(yù)繳個稅不是應(yīng)該按累計預(yù)扣法嗎?
小林老師
2022 11/12 19:46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確,您的稅率表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84784961
2022 11/12 19:49
1. 中國公民趙某,2021年取得以下收入:1月份工資薪金收入所得項目單位(元)每月基本工資5000加班補助3300出差補助680獨生子女補助10去年年終一次性獎金6000合計14990(年終一次性獎金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小林老師
2022 11/12 19:50
您好,所以,工資部分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84784961
2022 11/12 19:50
為什么答案是:(5000%2b3300-5000)×3%=99(元) 年終獎:6000÷12=500(元),適用3%的稅率。 6000×3%=180(元) 合計=99+180=279(元)
小林老師
2022 11/12 19:51
您好,不好意思,題目是沒問題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開始稅率10%,應(yīng)納稅所得額0-36000,按3%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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