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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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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為百分之十二。即每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額為累積收入的1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累積收入”是指納稅人收入所得的貨幣、實物和有價證券等財產(chǎn)及由此所獲得的未經(jīng)銷售的價值、現(xiàn)金狀況以及可以以貨幣形式衡量的收入合計。
此外,拓展知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全國范圍內(nèi)個人所得稅稅率為三檔:即累積收入不超過1500元的為3%;累計收入超過1500元但不超過4500元的為10%;累計收入超過4500元但不超過9000元的為20%;累計收入超過9000元但不超過35000元的為25%;累計收入超過35000元但不超過55000元的為30%;累計收入超過55000元但不超過80000元的為35%;累計收入超過80000元的為45%。
2023 01/2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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