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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納收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章蓋成財務專用章這時候出納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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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 如果出納收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章蓋成財務專用章,應先仔細檢查有關發(fā)票填寫內容及抬頭、章蓋是否為專用章,并認真核對銀行賬號與開票單位是否一致。如無異常,可以先暫存,等待財務確認,核實有效后再開具收據(jù)。
2. 拓展知識: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指根據(j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等有關規(guī)定所開具的稅目確定、稅率確定,依法具有征稅效力的票據(jù)。專用章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稅務機關發(fā)放的有效的稅收關系憑證,其作用與普通公章相同,但僅限于稅收事務使用。
2023 02/0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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