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外單位加工一批產(chǎn)品,發(fā)出原材料是10萬元支付加工費用六萬元,增值稅7800元,由受托方按照20%的適用稅率代收代繳消費稅40000元。產(chǎn)品已加工完畢并驗收入庫,簽發(fā)一張銀行支票,支付加工費和消費稅,該公司產(chǎn)品按實際成本核算加工,收回產(chǎn)品直接用于銷售,不含稅,售價為20萬元。 寫出委托方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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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委托方會計分錄:
1. 原材料支出 10萬元 原材料科目
2. 加工費支出 6萬元 加工費科目
3. 增值稅支出 7800元 增值稅科目
4. 消費稅收入 40000元 消費稅科目
5. 產(chǎn)品銷售收入 20萬元 銷售收入科目
6. 銀行支票支出 46萬元 銀行存款科目
2023 02/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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