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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公司發(fā)放的離職?償金按月發(fā)放的,怎么申報個稅呢?例如?償3萬,每月發(fā)1萬,我是一次申報3萬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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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老師您好!關于您提出的關于企業(yè)發(fā)放離職賠償金按月發(fā)放,如何申報個稅的問題,我們可以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個稅政策規(guī)定進行分析。
首先,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當月應納稅所得額=當月實際取得的收入txt-不計入所得計稅的金額-專項附加扣除-免征額”。實際上,對于離職賠償金,稅收當月應納稅、應扣繳稅額以本月應稅收入時作為本月實際獲得收入的一部分來計算,即每月收取的1萬人民幣均需要申報,并計算當月應納稅額及應扣繳稅額,隨月累計累積計算個人應繳稅款,最后統(tǒng)一核實確定個人最終累積應繳稅款。
例如,假設一個月個人發(fā)放的離職賠償金為1萬元,那么取得的收入為1萬元,稅負為2421.6元,根據不同額度可以扣除不同金額,例如手續(xù)費,通訊費等,根據實際情況扣除,然后按月累計累積計算個人應繳稅款,最后統(tǒng)一核實確定個人最終累積應繳稅款。
總之,對于企業(yè)發(fā)放的離職賠償金按月發(fā)放的納稅義務,應當按月累計累積計算個人應繳稅款,最后統(tǒng)一核實確定個人最終累積應繳稅款,注意及時申報并準確報稅,以免延誤稅收的到賬進而導致不必要的耽誤。
2023 02/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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