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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聯(lián)營是權益法下的重大影響嗎?不會是合并下的長投嘛?

84785029| 提問時間:2023 05/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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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尊敬的學員您好! 聯(lián)營企業(yè)企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企業(yè),即聯(lián)營企業(yè)。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yè)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實務中,較為常見的重大影響體現(xiàn)為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通過在被投資單位生產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的發(fā)言權實施重大影響。投資企業(yè)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決權股份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除非有明確的證據(jù)表明該種情況下不能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不形成重大影響。
2023 05/13 15:54
薛薛老師
2023 05/13 15:56
重大影響只是基礎,有的聯(lián)營企業(yè)不一定就是有重大影響。具有重大影響確認長期股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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