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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甲、乙、丙、丁四人打算每人出資50萬元成立一家企業(yè),預計每年可獲得稅前利潤40萬元,企業(yè)設立時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方案1: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稅后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方案2:四個合伙人,每人出資50萬元,訂立合伙協(xié)議,設立合伙制企業(yè),所得平均分配。I思考:從稅負的角度看,四人應選擇哪種方案?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3 06/05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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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您好,設立企業(yè)按照企業(yè)所得稅進行繳納分紅后直接分配到個人,因此成立企業(yè)稅前40萬元,稅后30萬元,每人7.5萬元,按照個稅計算繳納后,每人6萬元。設立合伙企業(yè),不需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降稅前利潤進行分配,每人10萬元,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找相應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進行計算,然后進行比較。
2023 06/0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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