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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所得稅法,怎么規(guī)定應收壞賬的,達到哪些條件才能稅前扣除

84785041| 提問時間:2023 09/2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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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 企業(yè)應收賬款壞賬核銷稅前扣除標準有哪些規(guī)定, 企業(yè)應收、預付賬款發(fā)生符合壞賬損失條件的,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應提供下列相關依據(jù): (一)法院的破產公告和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 (二)法院的敗訴判決書、裁決書,或者勝訴但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 (三)工商部門的注銷、吊銷證明; (四)政府部門有關撤銷、責令關閉的行政決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無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明; (七)與債務人的債務重組協(xié)議及其相關證明; (八)其他相關證明。 第十七條 逾期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中,單筆數(shù)額較小、不足以彌補清收成本的,由企業(yè)作出專項說明,對確實不能收回的部分,認定為損失。 第十八條 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企業(yè)有依法催收磋商記錄,確認債務人已資不抵債、連續(xù)三年虧損或連續(xù)停止經營三年以上的,并能認定三年內沒有任何業(yè)務往來,可以認定為損失。
2023 09/2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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