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乙的承包地相鄰。3月8日,甲與乙簽訂地役權合同,約定甲在自己承包地上為乙設立取水地役權。3月15日,雙方辦理了地役權登記。5月10日,甲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于丙。5月20日,乙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于丁。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下列關于乙的地役權變動及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5月20日之后,丙有權拒絕丁在其受讓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權B.5月20日之前,乙有權在丙受讓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權C.乙的取水地役權于3月8日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D.乙的取水地役權于3月15日地役權登記完成時設立E.5月10日之后,丙有權拒絕乙在其受讓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權 正確答案 : B,C 問題:這道題中甲是供役地,乙是需役地 我知道,乙將物權轉讓的時候,地役權一并轉讓 但是,甲將物權轉讓時,地役權一并也一并轉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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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民法典》第363條的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在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互換、轉讓時,地役權也應一并轉讓,但未經(jīng)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本題中,5月10日,甲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于丙;5月20日,乙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于丁。此時,甲和乙的地役權一并轉讓給了丙和丁。因此,丙和丁在取得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地役權。
A項,5月20日之后,丙和丁都取得了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和地役權,因此丙無權拒絕丁在其受讓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權。故A項錯誤。
B項,5月20日之前,乙仍為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人,因此有權在丙受讓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權。故B項正確。
C、D項,《民法典》第370條規(guī)定:“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據(jù)此可知,地役權的設立以地役權合同生效為準,而非以登記為準。故C項正確,D項錯誤。
E項,《民法典》第370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睋?jù)此可知,甲將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于丙時,如果丙是善意第三人且辦理了登記的,則丙有權拒絕乙在其受讓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權;如果丙并非善意第三人或未辦理登記的,則丙無權拒絕乙在其受讓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權。故E項說法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
2023 11/0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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