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0月購進酒精,取得防偽稅控系統(tǒng)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6.5萬元,用銀行存款支付。生產(chǎn)領用其中的70%用于生產(chǎn)白酒本月銷售白酒20噸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0萬元,銷項稅額5.2萬元,款項已存入銀行。試編制購貨、領用、銷售及相關的消費稅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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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2024 01/04 22:12
暖暖老師
2024 01/05 06:42
購貨
借原材料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6.5
貸銀行存款56.5
暖暖老師
2024 01/05 06:42
領用
借生產(chǎn)成本35
貸原材料35
暖暖老師
2024 01/05 06:43
銷售
借銀行存款45.2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4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2
暖暖老師
2024 01/05 06:44
應交消費稅40*20%+20*2000*0.5/10000=10
借稅金及附加1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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