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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如果不是現金發(fā)放的福利費,而是開具了發(fā)票的福利費,超過工資薪金的14%部分需要在匯算清繳的時候納稅調增嗎

84784986| 提問時間:2024 05/1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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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輝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需要匯算調增超過14%的部分
2024 05/16 16:43
84784986
2024 05/16 17:17
老師,還想問下,法院判決,公司支付的賠償款,這個可以稅前扣除嗎
高輝老師
2024 05/16 17:23
你好,與經營有關的屬于合同行為發(fā)生的,是可以的,通常憑判決書收據入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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