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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公司,在一個市內,不同項目,從其中一個項目部抽調人過去另一個項目部發(fā)生的餐補,要如何做賬?需要什么原始單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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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對于從一個項目部抽調人員到另一個項目部發(fā)生的餐補,做賬時可以這樣處理:
借:工程施工 - 間接費用 - 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 福利費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 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xiàn)金)
原始單據方面,可能需要以下幾種:
1.抽調人員的名單和相關調動通知,以證明人員的調動情況;
2.餐補的發(fā)放明細清單,包括抽調人員的姓名、餐補金額、發(fā)放日期等;
3.相關的審批文件,例如項目經理或部門負責人對餐補發(fā)放的審批簽字;
4.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支付,需要銀行轉賬憑證;如果是現(xiàn)金發(fā)放,需要有領款人的簽字確認。
例如,A 項目部抽調 5 名人員到 B 項目部工作 3 天,每天餐補 50 元。那么餐補總額為 750 元(5×3×50)。在做賬時,就會依據上述提到的單據,將這 750 元計入相應的科目。
再比如,公司有明確的內部規(guī)定,對于跨項目部抽調人員的餐補標準為每人每天 40 元,那么在發(fā)放餐補時,也需要附上這份內部規(guī)定文件作為原始單據的一部分,以證明餐補金額的合理性和合規(guī)性
2024 07/16 14:50
84784971
2024 07/16 14:55
好的,非常感謝
樸老師
2024 07/16 14:57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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