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收購過來帶有兩名員工,之前只知一位員工的信息,這一名員工2406月工資由另一個公司支付,另一名員工的是在2407月補發(fā)的,這個情況我需不需要在2406月計提工資,然后在2408月做發(fā)放2407月工資的時候一起再做,借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付款-代付公司名稱,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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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是可以的,已經(jīng)屬于公司員工就正常計提工資,再做一筆往來款,可以備注往來款的具體事由。
2024 11/1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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