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公司2023年開出去的商品都沒有庫存,以前的會計暫估了金額,我現(xiàn)在交接過來這筆暫估還在掛賬,2023年匯算清繳是也沒有納稅調整調增,2024年也沒有開進來,這種應該怎么處理?

84784983| 提問時間:2024 11/2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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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分析暫估的性質和影響 首先,之前會計暫估商品金額可能是因為在 2023 年銷售時,預計會有相應的采購發(fā)票來匹配成本,但實際并未收到。這種暫估如果一直掛賬,會導致成本虛增,并且不符合會計和稅務的真實性原則。 在 2023 年匯算清繳時沒有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因為沒有合法有效的憑證(采購發(fā)票)來支持這部分暫估成本,按照稅法要求應該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處理方法 會計處理: 對于 2024 年仍未取得發(fā)票的暫估賬款,需要沖減原來的暫估分錄。假設暫估時是借記 “庫存商品”,貸記 “應付賬款 - 暫估”,現(xiàn)在沖減分錄為借記 “應付賬款 - 暫估”,貸記 “庫存商品”(如果之前暫估的商品已經(jīng)結轉成本,還需要通過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來調整利潤)。 稅務處理: 由于 2023 年匯算清繳沒有正確處理,現(xiàn)在需要補做納稅調整。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更正 2023 年的匯算清繳申報表,將暫估但未取得發(fā)票的成本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出應補繳的企業(yè)所得稅。補繳稅款時,借記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 “應交稅費 - 應交所得稅”,然后借記 “應交稅費 - 應交所得稅”,貸記 “銀行存款”。同時,調整利潤分配,借記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貸記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后續(xù)溝通與防范措施: 主動和稅務機關溝通,說明情況并提供相關的財務資料,證明企業(yè)正在糾正之前的錯誤。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fā)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應該建立嚴格的發(fā)票管理制度,對于暫估業(yè)務要及時跟蹤發(fā)票的取得情況,并且在匯算清繳前仔細核對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024 11/28 15:29
84784983
2024 11/28 15:32
好的,謝謝老師的解答
樸老師
2024 11/28 15:32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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