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 如果7月售賣提貨券,8月顧客提貨,會計、所得稅的收入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發(fā)票開具時間,麻煩老師講解一下。 假設,提貨券9月30日到期,到期顧客并未提貨,會計、所得稅的收入如何確認。 非常感謝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法學碩士,高分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長期從事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的教學工作,擅長對問題進行案例化解釋,助力學員順利通關,夢想成真。
已解答1658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提貨券其實就是預收方式,預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稅法是以發(fā)出貨物作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的,假如先開具發(fā)票,按照發(fā)票日期確定。
會計要按照會計準則判斷收入實現(xiàn)。
對于沒提貨部分,我們教材也沒有涉及,具體實務操作的問題,您可以到網(wǎng)校實務答疑板進行提問,網(wǎng)址為:http://m.odtgfuq.cn/wenda/
祝您學習愉快!
08/2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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